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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绿色焦点
IGEA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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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安全质量》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2001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1-2001)
  该标准对影响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水、空气、土壤等环境条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实际做出了规定,为无公害蔬菜产地的选择提供了环境质量依据。  2、《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2-2001)
  该标准对影响无公害水果生产的水、空气、土壤等环境条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无公害水果生产的实际做出了规定,为无公害水果产地的选择提供了环境质量依据。
  3、《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3-2001)
  该标准对影响畜禽生产的养殖场、屠宰和畜禽类产品加工厂的选址和设施,生产的畜禽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畜禽场空气环境质量及加工厂水质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防疫制度及消毒措施按照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无公害畜禽生产的实际做出了规定。从而促进我国畜禽产品质量的提高,加强产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市场,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4-2001)
  该标准对影响水产品生产的养殖场、水质和底质的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按照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无公水产品生产的实际做出了规定。从而规范我国无公害水产品的生产环境,保证无公害水产品正常的生长和水产品的安全质量,促进我国无公害水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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