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这是自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先后作出明确部署后的系统性政策落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最新部署,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通知提出8大重点任务和一揽子资金政策保障措施,激励全国开展零碳园区建设行动。
一、八大重点任务,构建零碳园区核心能力
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快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推广绿电直供、绿证交易、氢能耦合利用等模式,实现供热系统清洁化。
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园区用能与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节能诊断、能效提升,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动园区转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鼓励“以绿制绿”,高耗能产业有序集聚至能源资源可承载区域。
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强化土地、水资源及废弃物的高效循环利用,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与多能互补。
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推动供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绿色改造,新建建筑需符合近零能耗标准,建设绿色交通体系。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打造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示范场景,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协同创新。
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建设能碳监测平台,实现企业用能负荷监控、碳排放核算、电力调配与多能协同。
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多方主体参与零碳建设,探索虚拟电厂、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创新路径。
二、资金+政策支持,多重保障激励园区转型
财政支持:中央引导资金+地方财政专项债支持重点项目;
金融工具:鼓励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审批便利:探索“一个窗口”审批、多能互补项目区域化审查、简化备案流程;
人才与服务: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碳足迹认证、节能改造咨询等专业服务。
{点击查看《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全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