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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固废非法入境大门
绿色焦点
中国环境报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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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固废进口不容忽视!


   在高额利润驱使下,非法固体废物进口活动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也成为国际间污染转移的重要途径。如何有效区分正常的废料进口和非法固体废物进口?如何堵住固废非法入境的大门?如何建立打击固废非法入境的长效机制?这些问题,成为海关、公安、质检、环保等部门现阶段面临的共同课题。


   截至10月底,国务院部署的为期半年的联合行动已开展了三个多月。11月7日,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行动成果颇丰,但仍有很多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


   固废非法进口屡禁不止三大原因


   “打击固体废物走私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蕾说,当前,固体废物走私屡禁不止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发达国家固体废物处理成本高,不法分子走私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既可收取国外垃圾处理费,又在国内逃避监管,以污染环境的方式利用,牟取“双重”暴利。二是一些发达国家对固体废物非法出口监管不严。三是我国周边一些国家对固体废物进出口缺乏有效管制,成为发达国家向我国非法转移“洋垃圾”中转地。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固体废物进口有着明确规定。对环境风险大、利用价值低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废旧衣物、废轮胎、电子废物等,我国实行禁止进口制度,俗称“洋垃圾”;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木、废金属等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进口废料弥补了国内资源不足,间接减少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李蕾说,我国目前每年进口废料约5000多万吨。2012年,进口废纸2800多万吨,与原木制浆比较,废纸制浆减少COD排放约24万吨,占全行业COD总排放量74.2万吨的三成以上;进口废钢铁、废铜、废铝等金属共约1400多万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9亿多吨,节能13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1万吨。


   “但对于固体废物非法进口,我国予以坚决打击。”李蕾说。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输入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对确属无法退运出境的固体废物,由海关以拍卖,或以委托方式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四道关卡严防固废非法进口及加工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制度、供货商和收货商登记注册制度、质量监督检疫制度和加工利用环节管理制度,共同形成了严防非法固体废物进口的四道关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固体废物的进口在申报时,必须先出具环保部门开具的进口许可证,供货商及收货商的注册和登记资料等,”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资源与化学品检验监管处处长张姝说,在质检方面,首先要符合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环保等标准。


   “质检程序主要有两个环节,一是境外装运时的检验检疫,一是到货后的检验检疫。”张姝说,在境外货物发运地,由境外机构或者境内机构派员,对拟发运的废物原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发放装运合格单证;到货的检验检疫,由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检验发放通关单。“入境时的检验检疫更为重要。”


   对废物原料进口的管理也不同于普通货物。对固体废物原料,在货物到口岸之后,即由出入境质量检验检疫机构先行检验,合格后出具通关单;不合格的话,则按照相关规定给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海关部门凭此责令贸易责任人对货物进行退运等处理。


   “与此同时,不合格进口废料相关信息还会通报给当地环保部门。”张姝说。


   “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进口行为,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是有效手段之一。”李蕾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建立了风险监管制度,强化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分析,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环保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建立了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仅去年一年,根据海关总署所提供的信息,环境保护部已停止受理33家违规企业进口废料申请,吊销3家企业进口废料许可证。”李蕾说,此外,环境保护部还与国外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建立防范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的信息交换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经累计交换固体废物越境转移信息700余次,发现并阻止了100余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出口。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加强对废物集散地的监管。李蕾说,去年以来,环境保护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汕头市贵屿镇电子废物集散地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办和环境综合整治,取缔非法加工利用窝点,较大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这些集散地也是‘洋垃圾’走私的目的地和最终加工点。”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钟斌说,管住这些地方,也就卡住了走私废物的最终出路。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效


   “就进口原料的质量状况来看,整体是向好的。”张姝说,2004年,质监部门对进口废物的口岸检验检疫,以批次计算,不合格检出率为5.2‰;2012年的这个数字是0.7‰。

   针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近年来越来越严格,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成效也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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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开始,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对进口固体废物走私的联合打击治理。”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晓辉说,7月以来,各级海关重点打击了幕后走私团伙,封堵伪报、夹藏、偷运走私固体废物渠道,并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在世界海关组织(WCO)成功发起第三期“大地女神”行动,打击了从包括欧洲、北美洲在内的主要废物出口地向亚太地区走私有害废物的不法行为。


   作为重要环节的质检工作,“对于质检不合格进口废物的供货商、收货商,均有相应处罚措施。”张姝说,按照职能分工,质检总局负责对供货商、收货商实施登记注册管理,如果有违法行为,则撤销其相应资格。


   环保部门通过强化加工利用企业管理,完善相关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了“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抽查检查相关进口废料加工利用企业近3000次,对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进口废料、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废料以及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清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不过,在工作中发现,“虽然在进口废物原料里夹带禁止进口固废的现象趋少,但在其他进口货物中夹带废物原料或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案件则呈上升趋势。”张姝说。
   为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了13项进口废料环境保护控制标准、7项有关进口废料的专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及进口废料环境风险监管指南等配套文件。依法从严审批进口废料许可证,加强对持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的环境监管。同时,环保部门也在督促有关国家切实履行国际环境公约,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非法出口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相应的长效机制,将一些有效尝试或者行动常态化。”钟斌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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