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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庆:要明确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职责
智库资讯
中国日报
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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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职责任务,以便他们知道自己该负什么责任,使得法律规定地方政府要对本地的环境质量负责真正落到实处,使责任追究有据可查,而不是一些地方政府反成为环保执法的对立面,保护一些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11月11日,在“生态文明与大学责任”高峰论坛暨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成立典礼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如是说。
  除各级政府明确责任外,王玉庆认为,还需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职责任务。他表示,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它需要各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不能遇事推诿扯皮,也不能一件事多头管理。
  对于一些跨区域的生态和环境问题治理,王玉庆表示,应在体制上作出安排,不能仅仅靠部门或领导之间的协调来解决,否则工作难以持久和有效率。在研究体制问题确定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时,需要把握和处理好统管和分管、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严格独立监管与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关系问题。
  王玉庆指出,中央不久前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为干部考核奖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其重要意义如何评价都不过分。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业绩考核是对其责任追究的基础,有些指标要一票否决,有些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相平衡,要有奖励、有惩罚。除了有明确的考核办法和指标外,关键是考核结果要公开,奖惩要兑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像抓党风建设、执行八项规定一样抓生态文明建设的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
  在经济政策方面,王玉庆说,目前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的优惠政策已有相当数量,问题是力度不够,落实并不好,还有些重要的缺项。政策的着眼点要有奖、有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要敢于担当。政府除了加大投入,还要多利用市场的力量,更加注重营造有利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保产业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执法力度加大,环保产业发展起来了,污染治理就大有希望了。
  王玉庆认为,近年来政府和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方面都加大了投入,“十二五”前三年全社会环保累计投入达到2.4万亿,占GDP的比重达到1.6%。这些硬件设施的建设,对消减污染物排放量、防治环境恶化、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实质性的作用。今后要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到位率。更为关键的是,要让这些已建设施充分发挥效能,污染物排放确实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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