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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三级管理工作机制
山东
聊城晚报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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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焚烧树叶垃圾给予一次性奖励

   聊城市大气污染较严重,其中焚烧树叶、垃圾是污染空气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危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焚烧树叶、垃圾产生的有害物质,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垃圾焚烧时还会产生致癌物质。烟尘弥漫在空气中,影响行人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很容易让火势蔓延,诱发火灾。为此,市环保局决定对焚烧树叶、秸秆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据聊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直接拨打环保热线电话12369对外环路以内范围焚烧树叶、垃圾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一般事件20元,较大事件50元,对于举报行为人,再给予处罚金额10%的奖励。

   凡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只奖励最早的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已在处理的,不予奖励;对自己点燃、虚假举报等骗取奖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除此之外, 为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每个人都能放心深呼吸,请自觉将树叶、垃圾等收集后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为便于就近收集落叶,聊城市区还临时增设了4个落叶收集点,分别是:湖南路凤凰苑收集点(湖南路凤凰苑门东200米)、站前街收集点(站前街与振兴路交会口北20米路东)、新区办事处郑坑收集点(花园路与财干路路口北)、万德家具收集点(东昌路与花园路路口西北原万德家具商场)

   城区四环路路面每周冲洗一次

   11月19日,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达了15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通知书,对东昌府区、市属各开发区以及市住建委、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公路局、水利局、水城集团、昌润金热电有限公司、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鲁西化工第四化肥有限公司、中华聊城发电厂等单位提出了督办要求。

   督办通知书对涉及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卫生保洁、树叶垃圾禁烧收集清运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标准要求,通报了燃煤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

   比如,建筑工地要做到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篷盖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工作质量要达到有关要求。工地围挡要于11月22日前全部完成,其他工作要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对于未按期完成的,必须采取停止施工措施。

   对于公路卫生保洁,通知要求每周对城区四环路路面及路沿石、绿化带、景观树木等冲洗1次(雨冰雪天气除外),确保没有废纸片、废塑料等垃圾;雨雪天后对道路路面及时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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