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进入倒计时
行业资讯
中华建筑报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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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抓紧实施第一批绿色低碳试点工作。同期,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名单,涉及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重庆市、广东省等省(直辖市)。
《通知》要求,加快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试点示范镇编写执行期2年~3年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总体实施方案与专项实施方案。
抓紧组织实施。在编制总体和分项实施方案之后,应按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相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加强监督考核。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时动态监测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进度,并组织专家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