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及政策支持
行业资讯
IGEA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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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从概念上来讲,绿色建筑主要包含了三点:
一是节能,这个节能是广义上的,包含了上面所提到的“四节”,主要是强调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
二是保护环境,强调的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三是满足人们使用上的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绿色建筑倡导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是对建筑节能的有力带动
绿色建筑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社会民生的需求,是建筑节能的进一步拓展和优化
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
绿色建筑内涵的扩展
扩展到绿色勘察、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绿色监理、绿色验收、绿色物业管理和绿色评价等在内的全寿命周期。
扩展至绿色照明、绿色道路、绿色地铁等
扩展至绿色生态园区
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
是引领建筑技术发展的重要载体
是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前进展
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作为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加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进力度。
围绕节能规划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绿色建筑方面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12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1300万平方米,上海、苏州、深圳、杭州、北京、天津等市获得标识项目较多。
全国实施了217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筑面积超过4000万平方米。
天津市滨海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湖南长株谭和湖北武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配套改革试验区等正在进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对引导我国城市建设走绿色生态可持续方向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制度和标准不断完善
关于绿色建筑的制度和标准不断完善
(1)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方面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明确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含义、适用条件、申请原则、工作原则等。规定了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星级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建科综[2008]61号 ) :其中《实施细则》系2007年11月15日发布,并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2008年,该细则修订后重新发布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
(2)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方面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及运营管理六大技术体系对住宅与公共建筑进行考核,并且根据考核内容对其六个方面执行标准的情况予以判定,并对六个方面的权重系数选择适宜的数据,最后予以归纳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建科[2010]131号 )
(3)在绿色建筑创新奖方面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建科函[2004]183号)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建科[2010]216号 )
2、建筑节能方面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成效显著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超额完成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
农村建筑节能工作有所突破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完善评价标准体系
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
加强能力建设
四、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
新建建筑节能
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公共建筑节能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
五、几点思考
加强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
完善法规体系,制定有关规划
制定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推动建筑节能科技进步,加强有关材料和技术研发
制定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