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
新环保法明确了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着力建立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同时,强化政府义务与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官员环境保护考核、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创新性条款。
新环保法有“三严”:一是对企业要求更严,特别是首次规定了“按日计罚”的严厉措施;二是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明确了环保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三是对监管部门要求更严,对9种失职渎职行为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为保证新环保法顺利实施,2015年环保立法十分活跃,制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过80件,包括《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新环保法实施近一年来,环保部门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给环境违法以沉重打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大棒,成为各地环保执法利器。据环境保护部统计,截至10月底,2015年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21件,罚款数额达4.2亿元;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700件,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23.9%。
良法善治是遏制环境恶化趋势、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今夏,山东临沂被环保部约谈后,采取了强力治污手段,一度引发污染企业及部分媒体对执法的“质疑”,这显示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远未形成。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还很长,需要付出艰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