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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城市细颗粒浓度降1成
内蒙古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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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近国务院和京津冀等六省区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作为能源大区,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为:到2017年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

--现状:新标准下三分之二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实施“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战略,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技术减排等措施和强有力的环保政策,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潘逸阳说,内蒙古在加快实施电厂脱硫、脱硝设施改造,推进集中供暖、减少原煤散烧、控制面源污染和清洁能源替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2012年与2005年相比,全区15个监测城市空气质量(按原三项标准)年均良好比例为14个,增加9个;平均优良天数345.5天,增加79.2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0.029毫克/立方米,下降0.01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068毫克/立方米,下降0.052毫克/立方米。

     从2013年开始,我国分步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照新标准评价,内蒙古将有三分之二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呼和浩特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区率先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六项污染物指标,采用AQI指数法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空气质量良好率有所下降。

     据内蒙古环保厅公布的8月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呼和浩特当月优良天数25天,污染天数6天,优良天数比例80.6%。超标污染物有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和细颗粒物,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9.7%、9.7%和3.2%。

--困难:能源消耗大 历史欠账多

   

     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承担着重要的能源供给任务,能源、资源消耗将大幅增加,污染物也呈持续增加的态势。

     据统计,内蒙古能源消耗总量已从2005年的1.08亿吨标煤增加到2011年的2.11亿吨标煤,增加了近1倍;煤炭消费量从2005年的1.4亿吨增加到2012年3.41亿吨,增加了1.4倍,仅2012年就比2011年增加1889万吨,增量居全国第三位。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量的能源资源消耗,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内蒙古属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不足是内蒙古的基本区情,且产业结构偏重,在大力发展能源、电力、化工、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将明显增加。

     由于内蒙古经济欠发达,大气污染防治历史欠账较多。部分重污染企业环保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超标排放的问题依然存在。荒漠化土地面积为61.7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2.5%,占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的23.5%;沙化土地面积41.4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05%,占全国沙化土地面积的23.96%。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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