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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平衡发展也能体现经济价值
智库资讯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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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有一个常识性的结论:如果一个社会收入差异很大,其社会消费力为A;如果还是这个社会,收入差异很小,其社会消费力为B,那么显然有B>A。从区域经济角度看,对于由许多子区域组成的一个“母区域”来说,是否可以有类似的结果呢,即如果各子区域发展较平衡,差异较小,那么是否可以推动“母区域”实现更可观的经济总量?


  区域平衡发展理论与区域非平衡发展理论


  新古典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理论的核心要点是:区域经济发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通过区域内部资本积累过程和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最终会自动趋向均衡。“新古典区域均衡发展理论构建了一个庞大而严格的逻辑体系结构,然而这一体系结构是建立在一系列与现实相去甚远的假设条件之上的。它的一个致命缺陷是把技术进步作为外生因素,没有纳入其分析框架之中。”在现实中,按照新古典理论所指引的路径,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均衡化要么是难于实现的,要么其“自动”实现的过程十分漫长,使落后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失衡,导致一系列恶果。


  1940年代以来,发展经济学开辟了区域均衡发展研究的另一路径。发展经济学的区域均衡理论主张在不同区域实现产业均衡布局、空间上(相对)均衡投资等观点,以实现各区域均衡发展。部分学者对此的看法是:平衡增长依赖于计划化和国家干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兼顾公平”。


  总体而言,按照前述理论,平衡增长理论强调的是“公平”目标,它主要体现出政治、社会价值;非平衡增长理论强调的是“效率”目标,主要体现了经济价值。实际上,根据区域经济学中的空间相互作用理论,也可以有一种体现效率的区域经济平衡增长理论分析框架。


  有关区域政策的新观点


  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支持区域极化,认为这样具有高的区域发展效率,然后通过扩散带动其他区域发展,但在许多地区的实践,非均衡区域发展未取得好的区域发展效果,反而导致极化地区和外围地区的发展冲突。


  从政府角度看,过度集聚导致区域经济、人口、政治过度极化,不利于区域平衡发展;但从市场的角度看,追求集聚效益是企业的本能行为,区域平衡发展属于“市场外部”行为,市场不会自动追求区域平衡发展。因此,对于大致符合“一定假设条件”的区域,政府应伸出看得见的手,制定适宜的区域平衡发展政策,推动这些地区走区域(相对)平衡发展的道路,这不仅可以取得政治、社会效益,还可以取得比区域非平衡发展政策更高的整体区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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