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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杠杆撬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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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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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目录中的项目,金融部门要实行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贷款结构,提高绿色贷款比重和贷款质量。对鼓励类项目,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项目,要严格控制贷款投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蔓延。12月22日~24日,河北省经济工作会议拿出专门篇幅详论河北金融发展大计,把金融工作提升到如此高度,这在历次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还是第一次。巧合的是,12月23日,河北省第二届“环保与金融”论坛也同时在石家庄召开。不同寻常的是,与会69位环保金融专家、领导及媒体记者齐聚一堂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时间一直到了中午12∶45才宣布结束,超过议程计划时间近一个小时,这在历次会议中是第一次。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副行长邵延进出席论坛时表示,目前形势非常严峻,各级领导非常重视这次论坛,省主要领导都对做好全省金融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金融工作与环保工作的密切合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是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节能减排与用地标准、财政补贴挂钩,问责制要求“一票否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要大力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把加强信贷投放、调整优化结构、支持经济增长、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加大考核力度,要借用“环保与金融”论坛和环保金融专业委员会推进考核机制建立。着眼科学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和实施宏观调控的作用。本次“环保与金融”论坛的召开,不仅很及时,而且拿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到2009年7月,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会同省银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发布了《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由人行、银监、环保3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对全省9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情况进行评价。首次推出信贷调控扣分项,突出强调了项目审批中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办法》规定,对河北省境内具有放贷业务的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情况进行打分,对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办法》明确了领导机构和组织形式,对全省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每两年一次的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估。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各项节能环保信贷政策的情况,具体细分为14项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积极提供绿色贷款、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
    评价方式上,采取自我评价、核查评价、社会评价、新闻单位评价和网络评价5种方式,进行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评价。最终评价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省环保厅联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抄报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将被授予“绿色信贷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发展绿色经济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金融部门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承担着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金融部门如何做得更好,如何为国家绿色经济贡献更大力量,除了我们的政策引导、评价体系鼓励等,根本在于要从理念上转变,要让绿色信贷意识深入人心。”王景武告诉记者。
    “这是我们对社会的公开承诺,能否兑现这一承诺,全社会都在监督。”王彦青将一份《绿色金融宣言》递到记者手中时说,这要求河北全省金融系统40万员工将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自觉做“绿色金融”坚定的宣传员和执行者,将“绿色金融”的理念传导延伸至金融服务的各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评价吸收了民间环保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参与。
    3 绿色信贷效果如何?
    3年金融机构做到两个百分百
    什么是绿色信贷评价,如何评价绿色信贷效果?
    “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是指对绿色信贷执行主体——各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效果进行度量、分析和评价。”王小江说,通过评价,一方面为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政策运行提供可靠和有效信息;另一方面为政府进行政策调整、重新配置政策资源提出政策建议。王小江告诉记者,在金融机构自评的基础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省市两级评价机构的现场核查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方式,对河北全省9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情况进行了评价。
    2009年11月26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会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和河北省环保联合会,成功举办了“河北省第三届环保与金融论坛”。副省长孙瑞彬、省长助理江波和王景武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人代表河北省金融系统,宣读了目前在全国金融系统尚属首创的《绿色金融宣言》,21名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代表全省金融系统40多万名员工在《绿色金融宣言》上签名承诺。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通报了2008~2009年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结果,表彰了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等6家获得“绿色信贷优秀单位”的金融机构并颁发了奖牌。
    “国家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中央银行的省级中支行,我们将尽己所能去促进绿色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国家要求与省内现实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我们从促进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的角度出发,开展了绿色信贷评价,这一评价体系在全国应该是首创。”王景武话中透着一份自豪与责任。
    这份自豪源自河北省开展的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这项工作不仅在全国开创先河,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而责任更在于,如何进一步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河北这个能源大省、排污大省尽快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向绿色经济转身的任务依然紧迫。
    评价结果显示,经过近3年的运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到了“两个百分百”:一是把绿色信贷、防范信贷风险政策融入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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