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喜:把发展绿色经济 低碳技术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绿色焦点
采集侠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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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今日,全国首家“中国环境标志-低碳建筑”标准验证示范项目新闻发布会暨“推动低碳建筑实施行动”启动仪式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天津市人大副主任、天津工商联主席张元龙;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长李振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郑伟铭等领导出席此次活动,对于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问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表示,全社会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要切实把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能源、材料、交通、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制造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服务业。要从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抓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形成低碳产品市场,加快培育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体系和产业链。要大力提高全社会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提倡健康文明的低碳生活。低碳消费方式使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真正成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是我国经济社会科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复苏中普遍认识到,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不仅可以促进节能减排,而且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扩大市场需求,提供新的就业,是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重要结合点。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十一五”和“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加快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严峻挑战,也是重大机遇。
其一,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是调整我国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的重要途径。能源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个事关全局,必须妥善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长期以来,受中国多煤、少气、缺油的资源禀赋影响,煤炭占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偏高,石油对外依存度纵面增加,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对于改变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的现状、保证能源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二,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我国自主减排目标的客观需要。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实现我国自主减排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发展绿色经济,以低碳为特征的技术体系、产业体系、商品及服务体系和社会消费模式,只有这样才会更有效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确保目标实现。这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要求。
其三,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国际经济和技术领域新的竞争和合作。目前,从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来看,为减少碳排放,在我国国内势必需要利用市场机制实行碳交易,使用高碳能源的生产成本将会不断提高,可能严重影响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如果不加强低碳技术的自主创新,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将可能出现减排的关键技术设备受制于人,极大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其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需要。加强生态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与增强碳汇能力是有机的统一,是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增强碳汇能力,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内在需要。
二,发展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009年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决议》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的产品,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这十分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当今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总的趋势,是实现中国自主减排目标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为推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并颁布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在减少能源消费、鼓励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及从源头削弱削减污染和生产全过程的控制污染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配套出台了相关法规规章,这是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