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9〕238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此次征集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经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方向填写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于2019年11月12日当日(9:00-17:00),将项目情况表电子版(一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一份)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方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雷,纪君
联系电话:55578431,82668390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集成创新应用)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情况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5日